白银市财政局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白银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市属企业,中央、省在银企事业单位: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甘肃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甘财会〔2024〕20号)要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分别于2025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在考试报名期间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2024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无需再次申请。
(七)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八)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九)报考人员可在考试报名开始前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人员应提交有效护照等)、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考试报名开始后,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无需重复上传材料,可直接报名相应层级的考试科目。
所有报名参加初级、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人员,统一集中在兰州市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收费标准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考试费每科70元。
(二)中级资格会计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考试费每科70元。
(三)高级资格会计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费每人100元。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省内合格标准的,由省职称改革办公室、省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2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在财政部官网查询。
三、考试安排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安排。